【標題名稱】市人社局關于宣布廢止和失效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效力級別】天津市勞動用工政策
【頒布單位】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發文字號】津人社辦發〔2020〕88號
【實施時間】2020.5.28
﹊﹊﹊﹊﹊﹊﹊﹊﹊﹊﹊﹊﹊﹊﹊﹊﹊﹊﹊﹊﹊
【正 文】
市人社局關于宣布廢止和失效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局機關各處室、市局所屬各單位,有關單位:
按照《天津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津政令2019年第15號)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18〕286號)要求,市人社局對全局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其中部分文件因階段性工作已完成、已被新文件替代、與現行法規不一致、原有依據已廢止等原因,應當宣布廢止或失效。經2020年5月16日市人社局第24次黨組會議審議通過,現宣布185件行政規范性文件廢止(見附件1),90件文件失效(見附件2)。
市人社局宣布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共185件)
序號 |
文號 |
文件名稱 |
清理意見 |
理由 |
|
1 |
津勞險〔1990〕130號 |
關于轉發勞動部《關于退休職工下落不明期間待遇問題的批復》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2 |
津勞險〔1990〕36號 |
轉發《勞動部、人事部、財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臺胞、臺屬赴臺灣地區定居有關待遇等問題的規定》補充意見 |
宣布廢止 |
上位文件已廢止 |
|
3 |
津勞險〔1991〕206號 |
關于支援區街集體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納入國營企業退休費用社會統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與現行法規不一致 |
|
4 |
津勞險〔1992〕302號 |
關于轉發勞動部、衛生部、全國總工會《關于頒發〈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5 |
津勞險〔1993〕497號 |
關于轉發勞動部《關于退休職工下落不明期間應從何時停發退休待遇問題的復函》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6 |
津人?!?994〕12號 |
天津市人事局、中共天津市委統戰部關于轉發人事部、中共中央統戰部《關于非公有制企業人員評定專業技術資格〔職稱〕由工商聯牽頭管理,并納入當地人事〔職改〕部門統一組織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7 |
津勞險〔1994〕157號 |
對各級勞務市場管理的流動人員納入我市城鎮企業退休費用社會統籌的報告的復函 |
宣布廢止 |
與現行法規不一致 |
|
8 |
津人?!?994〕21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關于轉發人事部、對外貿易合作部《關于印發<國際商務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9 |
津人?!?995〕34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審計局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實施辦法>的通知》及《關于審計師資格報考條件補充規定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10 |
津勞險〔1996〕386號 |
印發《關于貫徹實施〈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及〈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實施細則〉有關問題的規定》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與現行法規不一致 |
|
11 |
津勞險〔1996〕387號 |
關于轉發《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和《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12 |
津人調〔1996〕3號 |
關于印發《國家不包分配大專以上畢業生擇業實施辦法》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3 |
津人?!?996〕36號 |
關于建立專業技術資格(職務)評審委員會專家庫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14 |
津人專職字〔1997〕25號 |
關于印發《天津市專業技術資格(職務)評委會評委專家庫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15 |
津人?!?997〕8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技術監督局關于轉發《珠寶玉石質量檢驗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16 |
津人〔1997〕44號 |
天津市人事局、中共天津市委組織部、天津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天津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跨世紀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培養工作的意見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17 |
津人?!?997〕19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財政局轉發財政部、人事部《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18 |
津勞險〔1997〕265號 |
關于調整外商投資企業及其中方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最低標準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與現行法規不一致 |
|
19 |
津勞險〔1998〕328號 |
關于貫徹實施《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及《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實施細則》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 |
宣布廢止 |
與現行法規不一致 |
|
20 |
津勞險〔1998〕329號 |
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管理暫行辦法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21 |
津人?!?998〕2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經濟委員會、天津市司法局關于轉發人事部、國家經貿委、司法部《關于印發<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和《關于實施<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補充規定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22 |
津人?!?998〕5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國家稅務局、天津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轉發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及《關于實施注冊稅務師資格認定考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23 |
津人?!?998〕12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關于轉發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24 |
津人調〔1998〕2號 |
天津市人事局關于印發《天津市人事代理管理辦法》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25 |
津人?!?998〕40號 |
天津市人事局關于取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單科累計合格辦法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26 |
津人?!?998〕42號 |
天津市人事局關于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27 |
津勞險〔1999〕100號 |
關于對間斷繳費人員計算基本養老金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28 |
津人?!?999〕11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國有資產管理局關于轉發人事部、財政部《關于調整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29 |
津人?!?999〕16號 |
天津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人事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30 |
津勞險〔1999〕216號 |
關于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殘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31 |
津勞險〔1999〕228號 |
關于城鎮個體經濟組織及其從業人員參加全市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與現行法規不一致 |
|
32 |
津勞險〔1999〕229號 |
關于農業戶口從業人員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與現行法規不一致 |
|
33 |
津人?!?999〕27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關于轉發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認定辦法>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34 |
津人?!?000〕5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物價局關于轉發《人事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印發<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35 |
津勞辦〔2000〕37號 |
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再就業培訓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36 |
津勞辦〔2000〕153號 |
關于對《關于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企業職工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等有關問題的請示》的復函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37 |
津勞辦〔2000〕274號 |
關于印發《天津市勞動保障監察首席監察員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38 |
津勞辦〔2000〕334號 |
關于對欠繳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中職工個人全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與現行法規不一致 |
|
39 |
津勞辦〔2000〕369號 |
關于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40 |
津勞辦〔2000〕377號 |
關于轉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對刑滿釋放或者解除勞動教養人員能否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41 |
津人〔2000〕40號 |
關于印發《天津市人才流動中介服務機構管理辦法》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42 |
津勞辦〔2000〕291號 |
關于加強對城鎮企業職工中斷繳納養老保險費人員管理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43 |
津人?!?001〕3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轉發人事部、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印發<棉花質量檢驗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印發<棉花質量檢驗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44 |
津勞辦〔2001〕39號 |
關于轉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提前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發有關問題的復函》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與現行法規不一致 |
|
45 |
津人?!?001〕13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轉發人事部、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印發<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46 |
津人?!?001〕14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規劃設計管理局關于轉發《人事部、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補充規定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47 |
津人〔2001〕43號 |
《關于建立人才柔性流動機制進一步做好引進國內外優秀人才智力工作的意見》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48 |
津勞辦〔2001〕240號 |
關于失業人員辦理退休審批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49 |
津人?!?001〕50號 |
天津市人事局關于下放部分專業技術資格認定權限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50 |
津勞辦〔2002〕19號 |
關于對中央十一行業駐津單位在行業統籌移交天津市管理前中斷就業人員接續養老保險關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51 |
津勞辦〔2002〕62號 |
關于對各級各類職業介紹機構存檔繳費人員和“個人繳費窗口”繳費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與現行法規不一致 |
|
52 |
津勞局〔2002〕77號 |
關于對我市外商投資企業及其中方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與現行法規不一致 |
|
53 |
津人調〔2002〕3號 |
關于建立天津市人才市場人才供求信息定期發布制度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54 |
津人?!?002〕12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轉發《人事部辦公廳、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補充規定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55 |
津人?!?002〕13號 |
天津市人事局關于轉發《關于調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設置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56 |
津人?!?002〕14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財政局關于轉發《關于調整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57 |
津人?!?002〕15號 |
天津市人事局關于轉發《關于調整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58 |
津人?!?002〕28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房地產管理局關于轉發《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59 |
津人?!?002〕30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轉發《人事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印發<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60 |
津人?!?002〕41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審計局關于轉發人事部、審計署《關于印發<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61 |
津人?!?002〕47號 |
天津市人事局關于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62 |
津人?!?002〕50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關于轉發人事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于印發<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63 |
津人?!?002〕57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轉發人事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辦法>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64 |
津人?!?002〕70號 |
天津市人事局關于印發《天津市博士后管理工作細則》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65 |
津勞局〔2002〕384號 |
關于機關事業單位解除聘用合同及辭職辭退人員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66 |
津人?!?003〕6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關于轉發人事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67 |
津人?!?003〕22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財政局關于轉發人事部、財政部《關于在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中增設珠寶評估專業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68 |
津人調〔2003〕2號 |
關于在全市人才市場供求信息統計中增加高校畢業生需求信息統計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69 |
津勞辦〔2003〕212號 |
關于繳費單位申報及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70 |
津勞局〔2003〕251號 |
關于在社區居委會選聘勞動保障協管員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71 |
津人?!?003〕42號 |
天津市人事局關于在部分職稱系列實行初級專業技術資格審定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72 |
津人?!?003〕55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轉發人事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73 |
津勞局〔2003〕363號 |
關于在工會系統聘請勞動保障法律監督員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74 |
津勞辦〔2003〕449號 |
關于印發《天津市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75 |
津人?!?004〕7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財政局轉發人事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76 |
津勞辦〔2004〕88號 |
關于加強參保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待遇支付管理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77 |
津人〔2004〕45號 |
關于實行引進高級人才備案制度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78 |
津人?!?004〕19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交通委員會關于印發《天津市現代物流專業技術水平考試辦法〔試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79 |
津勞辦〔2004〕387號 |
關于勞動者醫療期滿進行勞動能力(復工)鑒定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80 |
津勞辦〔2004〕391號 |
關于規范勞動就業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81 |
津人?!?004〕29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衛生局、天津市教育委員會關于修訂印發《天津市衛生技術職務崗位設置及結構比例的意見〔試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82 |
津人〔2005〕11號 |
關于實行天津市引進人才居住證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83 |
津人?!?005〕2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轉發人事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認證制度暫行規定》和《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84 |
津人?!?005〕18號 |
天津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人事部<關于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及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并開展我市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考試補報名工作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85 |
津人〔2005〕65號 |
市人事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局轉發人事部、財政部、衛生部關于調整衛生防疫津貼標準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86 |
津人?!?005〕19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教育委員會關于修訂印發《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教師職務崗位設置及結構比例的意見〔試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87 |
津勞辦〔2005〕225號 |
關于規范勞動就業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88 |
津人〔2005〕85號 |
關于印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五條措施》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89 |
津人?!?005〕37號 |
天津市人事局轉發人事部關于印發《管理咨詢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管理咨詢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90 |
津人?!?005〕54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地震局關于轉發人事部、中國地震局《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91 |
津人?!?006〕14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轉發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辦法》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92 |
津人?!?006〕15號 |
天津市人事局關于印發《發揮職稱工作作用,促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措施》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93 |
津勞局〔2006〕92號 |
關于進一步做好職工因病或非因公傷殘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工作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94 |
津人?!?006〕32號 |
天津市人事局關于印發《天津市“131”創新型人才培養工程第一層次人選培養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95 |
津人?!?006〕35號 |
天津市人事局關于做好“131”創新型人才培養工程第二、三層次人選選拔培養工作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96 |
津勞局〔2006〕319號 |
關于我市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97 |
津勞局〔2006〕329號 |
關于印發《天津市改革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98 |
津人調〔2007〕5號 |
關于擴大人才市場人才供求信息和高校畢業生需求信息提供單位范圍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99 |
津人?!?007〕16號 |
天津市人事局關于完善我市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00 |
津勞社局發〔2007〕72號 |
關于轉發《關于加強工傷保險醫療服務協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01 |
津人調〔2007〕7號 |
關于印發《加強我市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流動中介服務機構人事人才公共服務的意見》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02 |
津人調〔2007〕8號 |
關于印發《天津市人才流動中介服務機構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03 |
津人?!?007〕29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轉發人事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招標采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104 |
津勞社局發〔2007〕77號 |
關于加強勞動保障服務機構建設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105 |
津勞社局發〔2007〕148號 |
關于困難群體就業援助的實施意見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06 |
津人?!?008〕28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地震局關于印發《天津市二級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天津市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師注冊執業管理暫行辦法》和《天津市二級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107 |
津勞社局發〔2009〕41號 |
關于城鎮企業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08 |
津人社局函〔2009〕39號 |
關于從事特殊工種人員辦理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09 |
津人社局發〔2009〕22號 |
關于印發《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10 |
津人社局發〔2009〕31號 |
關于印發《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經辦管理辦法》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11 |
津人社局發〔2009〕42號 |
關于規范跨統籌范圍轉入養老保險關系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12 |
津人社局發〔2010〕6號 |
關于調整工傷一至四級人員傷殘津貼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13 |
津人社局發〔2010〕7號 |
關于調整工傷一至四級退休人員工傷待遇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14 |
津人社局發〔2010〕9號 |
關于調整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15 |
津人社局發〔2010〕11號 |
關于印發《天津市創業實訓基地管理辦法》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16 |
津人社局發〔2010〕28號 |
關于貫徹實施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17 |
津人社局發〔2010〕38號 |
關于調整我市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18 |
津人社辦發〔2010〕72號 |
關于我市城鎮企業職工連續工齡審核辦理有關程序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19 |
津人社局發〔2010〕60號 |
關于加強困難群體就業援助工作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20 |
津人社局發〔2010〕71號 |
關于增加交通協管和治安協勤崗位津貼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21 |
津人社局發〔2011〕2號 |
關于調整工傷一至四級退休人員工傷待遇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22 |
津人社局發〔2011〕3號 |
關于調整工傷一至四級人員傷殘津貼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23 |
津人社局發〔2011〕4號 |
關于調整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24 |
津人社辦發〔2011〕5號 |
關于建立天津市引進人才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125 |
津人社局發〔2011〕15號 |
關于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中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26 |
津人社局發〔2011〕29號 |
關于印發《關于鼓勵國有企業科研單位人員創業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引進使用人才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127 |
津人社辦發〔2011〕39號 |
關于簡化勞動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28 |
津人社局發〔2011〕69號 |
關于提高我市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29 |
津人社局發〔2012〕22號 |
關于印發天津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適用簡易程序處理規則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30 |
津人社局發〔2012〕26號 |
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31 |
津人社局發〔2012〕29號 |
關于印發《關于加強企業用工服務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32 |
津人社局發〔2012〕43號 |
關于提高我市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33 |
津人社局發〔2012〕47號 |
關于調整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34 |
津人社局發〔2012〕48號 |
關于調整工傷一至四級人員傷殘津貼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35 |
津人社局發〔2012〕49號 |
關于調整工傷一至四級退休人員工傷待遇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36 |
津人社局發〔2012〕58號 |
關于印發《天津市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工作操作規程》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37 |
津人社局發〔2012〕61號 |
市人力社保局關于貫徹落實人社部等五部門《關于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上位文件已廢止 |
|
138 |
津人社局發〔2012〕64號 |
市人社局關于印發《關于加強企業用工服務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39 |
津人社辦發〔2012〕80號 |
關于加強企業用工服務工作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40 |
津人社局發〔2013〕18號 |
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天津市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辦法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41 |
津人社局發〔2013〕29號 |
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鼓勵高端人才在津創新創業實施細則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42 |
津人社局發〔2013〕36號 |
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天津市基層勞動關系協調員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143 |
津人社局發〔2013〕47號 |
市人力社保局關于提高我市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44 |
津人社局發〔2013〕54號 |
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關于印發天津市小額擔保貸款協查管理辦法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45 |
津人社局發〔2013〕64號 |
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關于提高我市“三支一扶”大學生工作生活補貼標準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46 |
津人社局發〔2013〕73號 |
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困難家庭院校畢業生就業幫扶工作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47 |
津人社局發〔2014〕20號 |
市人力社保局等七部門關于印發貫徹落實進一步加快民營經濟發展意見的實施細則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148 |
津人社局發〔2014〕24號 |
關于印發鼓勵家庭服務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49 |
津人社局發〔2014〕40號 |
關于進一步做好困難群體就業援助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50 |
津人社局發〔2014〕45號 |
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天津市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51 |
津人社局發〔2014〕47號 |
關于進一步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創業工作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52 |
津人社局發〔2014〕53號 |
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153 |
津人社局發〔2014〕60號 |
市人力社保局關于提高我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54 |
津人社局發〔2014〕75號 |
關于完善我市博士后人員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有關政策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155 |
津人社局發〔2014〕92號 |
關于印發天津市建立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園)實施辦法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56 |
津人社局發〔2014〕96號 |
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關于調整失業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57 |
津人社局發〔2014〕105號 |
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職工因病或非因工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管理辦法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58 |
津人社局發〔2014〕109號 |
市人力社保局關于流動人員檔案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59 |
津人社辦發〔2015〕25號 |
關于開展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60 |
津人社辦發〔2015〕36號 |
關于加強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161 |
津人社局發〔2015〕26號 |
關于印發天津市留學人員來津創業房租補貼申領辦法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62 |
津人社局發〔2015〕39號 |
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領發放工作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63 |
津人社局發〔2015〕41號 |
關于提高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64 |
津人社辦發〔2015〕90號 |
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貫徹落實《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政策措施》實施方案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65 |
津人社局發〔2015〕85號 |
關于印發天津市自然科學研究系列生物醫藥技術專業高、中級資格評審標準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66 |
津人社局發〔2015〕40號 |
關于調整重點群體享受創業就業稅收政策人員范圍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67 |
津人社局發〔2015〕47號 |
關于進一步完善就業創業政策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68 |
津人社局發〔2015〕49號 |
關于提高協管員類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69 |
津人社局發〔2015〕60號 |
關于開展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申報認定工作的補充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70 |
津人社局發〔2015〕66號 |
關于普通高校本科學生參加高級職業資格培訓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171 |
津人社辦發〔2016〕44號 |
關于將事業單位和養老服務機構職工納入“雙證”培養計劃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172 |
津外專發〔2016〕21號 |
市外專局關于調整天津市留學人員來津創業房租補貼申領辦法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73 |
津人社局發〔2016〕54號 |
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財政局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領發放工作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74 |
津人社局發〔2016〕55號 |
市人力社保局關于提高我市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75 |
津人社局發〔2016〕69號 |
關于印發天津市技工學校教師正高級職稱評審標準〔試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76 |
津人社辦發〔2016〕139號 |
關于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公示工作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77 |
津人社局發〔2016〕87號 |
關于下放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審核權限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78 |
津人社局發〔2016〕125號 |
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關于開展"職業培訓包"模式培訓享受相關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滿五年 |
|
179 |
津人社局發〔2017〕4號 |
關于印發天津市社會保險征繳稽核與行政執法工作規程及配套文書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80 |
津人社局發〔2017〕55號 |
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財政局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領發放工作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81 |
津人社局發〔2017〕65號 |
市人力社保局關于提高我市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82 |
津人社局發〔2018〕25號 |
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關于繼續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83 |
津人社局發〔2018〕26號 |
市人力社保局關于提高我市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84 |
津人社辦發〔2018〕212號 |
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外專局關于下放天津市留學人員來津創業房租審核撥付權限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
185 |
津人社辦發〔2018〕334號 |
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加強重點企業用工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 |
宣布廢止 |
已被新文件替代 |
市人社局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共90件)
序號 |
文號 |
文件名稱 |
清理意見 |
理由 |
1 |
津勞險〔1986〕256號 |
關于“文革”期間隨父母遣送、疏散到農村的子女在農村勞動期間工齡計算問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
2 |
津人工〔1986〕91號 |
關于教齡津貼、護士工齡津貼作為計發離、退休和退職待遇基數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不再執行 |
3 |
津勞險〔1987〕104號 |
關于因所在私營企業單位歇業而離職的職工其連續工齡如何計算問題的答復 |
宣布失效 |
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
4 |
津勞險〔1988〕648號 |
關于解決我市部分離休干部低工資問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5 |
津勞仲〔1989〕271號 |
關于對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合同進行鑒證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
6 |
津勞險〔1990〕110號 |
關于我市退休養老基金結算管理辦法的補充規定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7 |
津職改字〔1993〕6號 |
關于印發《天津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程序的暫行規定》及《建立專業技術資格制度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不再執行 |
8 |
津職改字〔1993〕8號 |
關于印發《天津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組織辦法》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不再執行 |
9 |
津職改字〔1993〕58號 |
關于下發《天津市衛生技術高級資格評審標準(試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不再執行 |
10 |
津職改字〔1993〕59號 |
關于下發《天津市一九九三年衛生技術中級資格評審標準(試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不再執行 |
11 |
津職改字〔1993〕61號 |
關于下發《天津市體育教練員專業高級教練、教練資格評審標準(試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不再執行 |
12 |
津職改字〔1993〕63號 |
關于下發《天津市中等專業學校高級講師、講師資格評審標準(試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不再執行 |
13 |
津職改字〔1993〕64號 |
關于下發《天津市成人高等學校教師副教授、講師資格評審標準(試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不再執行 |
14 |
津勞險〔1993〕417號 |
對尚未參加全市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15 |
津人?!?994〕25號 |
關于下發《天津市審計專業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標準(試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不再執行 |
16 |
津人?!?994〕33號 |
關于下發《天津市技工學校教師高、中級資格評審標準(試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不再執行 |
17 |
津勞險〔1995〕92號 |
關于行政公司轉企業公司前已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18 |
津勞險〔1995〕268號 |
關于計劃內臨時工(農業戶口)轉非招工后有關連續工齡和繳費問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
19 |
津勞險〔1995〕391號 |
關于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結算辦法實行統收統付試點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20 |
津勞險〔1995〕463號 |
對貫徹落實市政府津政辦發〔1995〕29號文件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21 |
津勞險〔1995〕487號 |
關于1996年初到達退休年齡的企業職工如何辦理退休手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22 |
津勞險〔1996〕120號 |
關于給城鎮企業離退休人員增加生活補貼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23 |
津勞險〔1996〕121號 |
關于適當提高退養人員退養費標準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24 |
津人?!?997〕13號 |
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天津市成人高等學校教師職務崗位設置及結構比例的意見(試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不再執行 |
25 |
津勞險〔1998〕230號 |
關于暫緩調整國有、城鎮集體企業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26 |
津勞局〔1998〕439號 |
關于印發《天津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補充規定》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
27 |
津勞險〔1999〕15號 |
關于中央十一行業駐津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28 |
津勞險〔1999〕16號 |
關于轉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核對原行業統籌項目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29 |
津勞險〔1999〕99號 |
關于逐步取消基本養老金“補齊”辦法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30 |
津勞險〔1999〕221號 |
關于城鎮企業職工個人帳戶對帳中反映連續工齡審核等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 |
宣布失效 |
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
31 |
津勞險〔1999〕272號 |
關于核定鐵道行業駐津企業養老保險統籌項目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32 |
津勞險〔1999〕273號 |
關于核定鐵道部第三勘測設計院養老保險統籌項目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33 |
津勞險〔1999〕274號 |
關于核定交通行業駐津企業養老保險統籌項目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34 |
津勞險〔1999〕275號 |
關于核定郵電行業駐津企業養老保險統籌項目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35 |
津勞險〔1999〕276號 |
關于核定中建行業駐津企業養老保險統籌項目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36 |
津勞險〔1999〕277號 |
關于核定有色行業駐津企業養老保險統籌項目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37 |
津勞險〔1999〕278號 |
關于核定電力行業駐津企業養老保險統籌項目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38 |
津勞險〔1999〕279號 |
關于核定石油行業駐津單位養老保險統籌項目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39 |
津勞險〔1999〕280號 |
關于核定金融行業駐津單位養老保險統籌項目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40 |
津勞險〔1999〕281號 |
關于核定中國交通銀行天津分行養老保險統籌項目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41 |
津勞險〔1999〕282號 |
關于核定原煤炭行業駐津企業養老保險統籌項目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42 |
津勞險〔1999〕339號 |
關于核定民航行業駐津企業養老保險統籌項目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43 |
津勞險〔1999〕406號 |
關于對各級各類職業介紹機構代辦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意見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44 |
津勞辦〔2000〕147號 |
關于印發《天津市勞動保障行政確認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
45 |
津勞辦〔2000〕148號 |
關于印發《天津市勞動保障行政審批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
46 |
津勞辦〔2000〕150號 |
關于做好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調出、調入職工養老保險轉移工作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47 |
津勞局〔2000〕214號 |
關于轉制科研院所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48 |
津勞辦〔2000〕186號 |
關于印發《關于出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協議保留社會保險關系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實施辦法》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49 |
津勞局〔2000〕277號 |
關于轉制科研院所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有關問題的補充意見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50 |
津勞局〔2000〕444號 |
關于律師事務所參加我市養老保險社會統籌有關問題的補充意見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51 |
津勞局〔2000〕296號 |
關于律師事務所參加我市養老保險社會統籌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52 |
津人?!?000〕33號 |
天津市人事局關于印發《天津市社會科學研究系列衛生事業管理研究專業中、高級資格評審標準(試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不再執行 |
53 |
津勞辦〔2000〕439號 |
關于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不再執行 |
54 |
津勞局〔2000〕470號 |
關于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公布之前到達國家法定退休年齡職工辦理退休問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不再執行 |
55 |
津勞局〔2001〕17號 |
關于適當調整兩航起義人員退休待遇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56 |
津勞局〔2001〕78號 |
關于妥善解決有償解除勞動合同人員續接養老保險關系問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57 |
津勞局〔2001〕91號 |
關于對企業離休人員增加養老金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58 |
津勞辦〔2001〕129號 |
關于轉制勘察設計單位和科研機構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59 |
津勞辦〔2001〕130號 |
關于會計師事務所參加城鎮企業養老保險社會統籌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60 |
津勞辦〔2001〕295號 |
關于對用人單位及其勞動保障管理人員實行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會員制管理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不再執行 |
61 |
津勞辦〔2002〕39號 |
關于適當提高退養人員退養費標準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62 |
津人?!?002〕40號 |
天津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人事部、全國博士后管委會關于印發<博士后管理工作規定>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不再執行 |
63 |
津勞辦〔2002〕311號 |
關于適當提高退養人員退養費標準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64 |
津勞局〔2002〕7號 |
關于提高城鎮企業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比例一個百分點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65 |
津勞局〔2002〕432號 |
關于提高城鎮企業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比例一個百分點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66 |
津勞局〔2003〕18號 |
關于國有大中型企業實行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安置富余人員的認定辦法 |
宣布失效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不再執行 |
67 |
津勞局〔2003〕355號 |
關于印發《建立失業保險、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與促進就業聯動機制的實施辦法》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不再執行 |
68 |
津勞局〔2004〕76號 |
關于對我市武清區、寶坻區、靜??h等原五縣所屬企業及其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最低標準”進行適當調整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69 |
津勞辦〔2004〕204號 |
關于印發《市勞動局辦理勞動保障行政事務辦法(試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
70 |
津勞辦〔2005〕12號 |
關于實行勞動保障政策水平認證工作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
71 |
津人?!?005〕51號 |
天津市人事局關于建立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不再執行 |
72 |
津人?!?005〕12號 |
天津市人事局關于在濱海新區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企業開展職稱水平評價試點工作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未明確有效期但已不再執行 |
73 |
津人〔2006〕12號 |
關于印發《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相互貫通的意見》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
74 |
津人社辦發〔2009〕23號 |
關于做好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工作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
75 |
津人社局發〔2010〕37號 |
關于建立企業單位勞動報酬總額工作目標考核通報監督辦法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
76 |
津人社局發〔2010〕57號 |
關于印發《天津市引進人才服務專員管理規定》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
77 |
津人社局發〔2011〕21號 |
關于做好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工作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
78 |
津人社局發〔2011〕46號 |
關于轉發《關于提高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生活補貼標準和擴大發放范圍的通知》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
79 |
津人社局發〔2012〕16號 |
關于超過法定退休年齡連續工齡中斷人員補繳養老保險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80 |
津人社局發〔2013〕26號 |
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關于印發天津市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及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
81 |
津人社局發〔2014〕84號 |
市人力社保局關于支持濱海新區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綜合試驗區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
82 |
津人社局發〔2014〕91號 |
關于印發天津市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2014-2017年)實施方案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
83 |
津人社局發〔2014〕112號 |
關于實施城鄉老年人生活補助過渡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
84 |
津人社局發〔2015〕17號 |
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關于調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
85 |
津人社局發〔2015〕53號 |
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增加企業離休人員等群體離退休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調整對象已消失 |
86 |
津人社辦發〔2015〕128號 |
關于在企業中開展職工“雙證”培養計劃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
87 |
津人社局發〔2015〕67號 |
市人力社保局市農委關于加強農村勞動力培訓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
88 |
津人社局發〔2015〕68號 |
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關于印發天津市技能人才“雙軌制”培養實施意見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
89 |
津人社局發〔2016〕79號 |
市人力社保局關于百萬技能人才培訓福利計劃職業技能鑒定費補貼標準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
90 |
津人社辦發〔2016〕179號 |
市人力社保局關于社會保險經辦業務下沉街道(鄉鎮)有關問題的通知 |
宣布失效 |
階段性工作已完成 |
如您有勞動法相關的問題需要解決,請與天津勞動律師宋輝律師聯系。勞動法咨詢電話:1502234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