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資料編撰說明-《利益沖突/利害關系排查備忘錄》
【使用說明】
在目前的用工實務中,勞動者利用自身的工作便利條件或影響,通過直接或間接手段謀取不正當利益的情形大量存在。特別是高管或高技術人員,往往受其工作情形的鉗制因素,用人單位無法進行正常的處理,加之此類行為據有一定的隱蔽性,在實操的取證程序也相對比較困難。因此,事前預防仍是控制此類風險的有效方式。類似于入職背景調查,定期對目標員工的利益沖突(外部)和利害關系(內部)進行排查備忘,應屬用人單位經營管理的體現,員工如實反饋也屬正常的職責范疇,如存在虛報、有意隱瞞或拒絕的情形,即使尚未發生侵犯用人單位利益的情形,也可以考慮按照違背誠信原則或違規情形處理處理。
【注意事項】
排查備忘應至少包括如下內容:被調查人信息、調查內容釋義(競業關系、親屬范圍、利害關系、利益沖突等),被調查人聲明(如實反饋、虛假瞞報后果、公司處理權等)、
另外,應注意特別明確如下內容:
調查期限:員工在一定期限內不存在利害關系或利益沖突,但不代表將來沒有,因此排查備忘應定期進行,故應當在排查備忘中注明調查的期限。
保密承諾:排查內容不可避免的涉及員工的個人事務,因此,為了最大限度的減少員工的抵觸情形,應當將用人單位排查的正當性和保密內容進行充分說明。
使用依據:針對排查員工有可能拒不填寫或隱瞞、虛報的情形,應當將對應行為的后果(違紀、辭退等)在排查備忘中明確體現。當然,為最大限度降低員工的抵觸情緒,如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完善,建議僅注明按照規章制度條款處理即可,不必再特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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