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勞動法律師提醒您注意事項
1、保密責任書是保密協議的有效補充,是對具體保密范圍的完善,在具體簽訂過程中,應當體現商業秘密類型、保密范圍等特性化內容;
2、針對外包、勞務派遣等非勞動關系員工,如無簽訂保密協議的必要,也可以直接簽訂保密責任書;
3、保密責任書的簽訂時間應當在入職或接觸商業秘密之時,避免在發生爭議或離職時簽訂。
如您有勞動法相關的問題需要解決,請與天津勞動律師宋輝律師聯系。勞動法咨詢電話:15022341177。
[日期:2017-11-09] | 來源:天津勞動律師網 作者:宋輝律師 | [字體: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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